监督与公开
OVERSIGHT · 审计 · 听证 · 信息公开
面壁计划的特殊性在于"意图豁免",但豁免只覆盖意图——钱、人、程序,全部公开。本栏目是监督体系与公开程序的入口。
监督体系
| 机制 | 说明 |
|---|---|
| 事后审计 | 面壁计划经费单列、仅接受事后审计(《面壁法案》第十一条);联合审计团由常任理事国审计机关组成 |
| 听证会 | 重大资源调拨依规程举行听证;面壁者有权依法拒绝说明意图(记录照常公开) |
| 监督底线 | 战略意图豁免不豁免犯罪;面壁者行为不得违反有关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(第九条) |
| 信息公开 | 台账、听证记录、程序文件依申请公开(见"信息公开申请") |
常被问到的两个问题
- "意图不审,会不会失控?"——失控的判断需要一个"应然"作参照,而面壁计划的"应然"只有面壁者本人知道。制度的选择是:审钱、审人、审程序,不审思想。这是法案的权衡,不是疏漏。
- "事后审计能追回什么?"——审计不能追回意图,但能确认每一笔资源真实用于其申报的调拨科目、无中饱私囊。截至目前,首轮审计未发现台账外资金流动。
监督机制的法律条文见"计划概况——面壁法案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