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发放安排
本年度春季苏醒者保障补贴定于 3月5日至3月20日 发放,标准按《冬眠者权益保障条例》执行,较上年度上调 4%。发放范围覆盖全部冬眠者聚居村及分散安置点。
二、领取方式
- 聚居村集中发放:新生活一村至十二村在村委会设发放点,凭身份芯片现场领取,行动不便者可预约上门;
- 分散安置点:由属地代办点转交,或经信息窗口直接划入个人账户;
- 委托代领:需持双方身份芯片及委托书。
三、咨询
发放标准与到账查询请咨询属地代办点;政策依据见法规政策栏目《冬眠者权益保障条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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