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内瓦地球国际立法机构1月23日电(联通讯记者 何维明)地球国际立法机构常设委员会今日就《深空航行事故调查条例(草案)》举行首轮审议。根据草案,地球国际拟设立独立于运营商的深空事故调查机构,统一民用深空航行事故的调查权限、证据规则与责任认定程序。
据悉,近年来民用深空航线班次持续增长,地月航线与地木航线上的客运、货运活动日益密集,事故调查的管辖与程序问题随之受到关注。目前,民用深空事故的调查多由运营方自行组织或委托属地当局进行,调查口径与结论效力不尽一致。据介绍,草案的起草工作参考了航空、铁路等传统运输领域的调查制度安排;部分运营商虽设有内部事故审查程序,但其结论长期缺乏跨区域的统一效力。
首轮审议中,常设委员会听取了起草机构的说明,委员们的询问集中在调查机构与既有监管体系的衔接、证据规则的跨区域适用等程序性问题上,委员会未就草案内容进行表决。按照议程,草案此后还将经历多轮审议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草案明确,拟设立的调查机构独立于各运营商,调查工作不受运营方及商业利益方的干预;证据的采集、封存与使用规则,以及责任认定的程序框架,均在条例中统一规定。草案同时划定了适用范围:条例仅适用于民用深空航行,军事航行事故不在其列,舰队国际的军事司法体系不受影响。草案还规定,调查机构在条件具备时可向行业发布安全建议,其机构设置与运行保障将在配套细则中另行明确。
常设委员会主席维克托·林德格伦在审议结束后对记者表示,事故调查的意义在于查明事实、防止重演,调查机构的独立性是整套制度的基石。「如果调查者依附于被调查者,报告就不可能获得公信力。」他说,审议过程将保留完整的公开记录,便于社会各界跟踪草案进展。
日内瓦大学航空法教授阿丽亚娜·杜波依斯评论说,深空航行正从探索性行为转变为常态化的运输活动,以独立调查确立程序正义,是行业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。她也提醒,条例与各区域既有规章的衔接、调查员的专业构成等细节,仍有待后续审议细化;统一程序的价值,在于让运营方、乘客等各方对调查结论形成稳定预期。她同时呼吁,后续审议应为程序保留适应技术迭代的空间,以应对民用深空航线规模的持续扩张。
(联通讯记者何维明报道)